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

上海57位维权人士第8次到国务院法制办要求答复仍无果,上街举牌呼喊:“中国法治在哪里?!”



(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)本网获悉:2018515日,上海维权人士蔡孝敏、杨秀婷、钱德龙、汪瑞林、杜林强代表上海57位向国务院法制办申请行政裁决的申请人第8次到国务院法制办询问申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进展情况,国务院法制办仍未作出该行政裁决申请的答复。引发上海维权人士郑培培、魏勤上街举牌呼喊:“中国法治在哪里?!”

蔡孝敏、杨秀婷、钱德龙、汪瑞林、杜林强等代表们第8次到国务院法制办询问该裁决案件办理进展情况。虽然国务院法制办曾经承诺在20184月份作出答复,实际上至今仍未作出答复。

据了解:上海57位维权人士通过网络得知这个信息:“20161011日全国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在南昌召开,国务院副秘书长、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通报了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工作情况,截至2016930日,各地共排查上报信访积案7.4万余件,结案化解率92.3%;国家信访局向各地交办信访积案876件,结案化解率96.2%;排查“三跨三分离”积案654件,结案化解率86.4%。”

57位维权人士怀疑上述数据的真实性。众所周知,上海市的信访人数一直居高不下,近年来反而有上升的趋势。事实上,国家信访局于201611日至2016930日只向上海市交办了22件信访积案。那么上海市究竟向国家信访局上报了多少信访积案呢?上海市政府为了掩盖信访骗局,针对上海维权人士申请公开的“201611日至2016930日,上海市上报国家信访局的信访积案数,以及对应上报的信访积案的信访人名单”信息,上海市政府作出编号:SQ002420017020170126001002003三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,以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该信息。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,依照法定程序确定,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。公开“上海市上报国家信访局的信访积案数”居然能造成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?收到这种荒谬之极的信息公开答复的上海57位申请人依法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上海市政府于2017526日受理了这57位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。但是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却于2017717日作出了一份不伦不类的“盖有信访专用章”的复议告知书,称:“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,不再按照复议程序处理。”57位申请人收到该复议告知书后,于2017810日以书面邮寄的方式依法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行政裁决申请。国务院法制办于2017813日签收《行政裁决申请书》。57位申请人的代表从2018124日开始向国务院法制办询问该行政裁决申请的结果。但国务院法制办没有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,至今装聋作哑不作为。

以下是2018515日,57位申请人的5位代表:蔡孝敏、杨秀婷、钱德龙、汪瑞林、杜林强参与第8次在国务院法制办(见国务院法制办门口的集体照)询问集体申请裁决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的大致内容如下:

申请人:“领导您贵姓?”
法制办:“有什么事?”
申请人:“上海市政府针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“201611日至2016930日,上海市上报国家信访局的信访积案数,以及对应上报的信访积案的信访人名单”信息,作出了三份信息公开告知书。申请人收到后不服,根据该三份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告知,依法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上海市政府受理复议申请后,于2017717日作出了不伦不类的告知书。申请人收到该告知书后不服,于2017810日依法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行政裁决申请。国务院法制办于2017813日签收,今天我们是第8次来询问该案办理进展。”
法制办:“(拿过材料看)你们裁决申请书拿来没有?”
申请人:“这是当初申请裁决的邮寄信封照片,以及国务院签收凭证。”
法制办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查看了一会儿,又打了一个电话,然后问:“有复议决定书吗?”
申请人:“没有,针对申请人提出的复议申请,上海市政府于2017717日作出了一份没有文号,盖有信访专用章的不伦不类的告知,前几次我们来都查到了。”
法制办:“我也查到了,留一下你们的身份证号。在一张A4纸上写下了五人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地址,接着问这些材料(不伦不类告知书、裁决申请书邮寄信封照片、国务院法制办签收凭证)可以留下吗?我把这些材料转交给承办人员。”
申请人:“可以,我们来过几次多说4月份会有一个处理结果。”
法制办:“我再催办一次。”